中国商标法规定的注册商标侵权行为-北京同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中国商标法规定的注册商标侵权行为

发布日期:2018-02-07  点击量:964

现今社会商标侵权案件频繁发生,有因为不懂知识产权造成的侵权,有存在侥幸心理造成的侵权,后者小编就不说了,凡是想投机取巧的人最终都会付出代价,只是时间早晚的事。重点来讲讲前者不懂?这个是很可怕的事,不懂就意味着不知道,不知道还何谈保护。现在小编讲解下什么是商标侵权行为?

一、商标侵权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
1、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为:
1、该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2、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本罪。
4、该罪的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区别: 前罪侵犯的是国家商标管理制度,实施假冒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后罪侵犯国家对商品质量的管理制度,实施在产品中掺杂使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
三、对于采用假冒注册商标的手段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且销售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既触犯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也触犯了假冒商标罪。对于此种情况,应按照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以刑罚较重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定罪量刑。根据:
1.司法解释: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①、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②、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③、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a、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b、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c、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附>“近似相同”商标的含义
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将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客观行为限制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这一范围内。因此,在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时,判断行为人使用的商标是否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就显得非常重要,它涉及到能否认定行为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基本定性问题。
2.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很中小型企业经营者根本不知道知识产权是什么!更不要谈知识产权保护了。这点对于从事知识产权行业的同辉来说,很是痛心,小编见过无数企业经营者想当然的以为知识产权和自己经营的企业没有任何关系,导致从来不关注这方面的政策和知识,最终造成无法想象的损失。拿腾讯来说,“微信”这个商标就是被别人抢注了,后来腾讯花了“巨额”买回“微信”商标。在同辉注册一个商标只需要1300元,没学过算数的都知道那个比较划算!类似的商标抢注案件数不胜数,可见知识产权保护多么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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