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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注册中国集体商标、地理标志商标、证明商标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2018-06-05  点击量:838

申请注册中国集体商标地理标志商标证明商标注意事项;首先来看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官方定义。在商标法中提到三者的定义分别如下所示:
在了解注册集体商标地理标志商标注意事项前,我们先搞清楚这两种商标的定义,便于更好的理解注意事项。
所谓地理标志商标(Geographical indication trademark),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作用: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有效地保护优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
集体商标(COLLECTIVE MARK),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专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注意事项!
1.申请人资格要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不从事具体经营行为的公益性主体。
2.商标使用商品要求:注册商标指定的商品应具体、单一(如“苹果”),不能是某一种商品的总称(如“新鲜水果”)。
3.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原因:写明使用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的商品的生产地域范围,描述该地域特定的自然地理环境是如何影响和造就了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
4.地理标志商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年鉴、教科书或其他公开出版发行的书籍,以及行业核心刊物中对地理标志商品特定的称谓、品质或信誉的完整描述。
5.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未能出具地理标志商品生产地域范围证明的,可以根据县志、农业志、产品志、年鉴、教科书或其他公开出版发行的书籍以及行业核心刊物中的相应表述,确定地理标志商品的生产地域范围。
6.证明申请人的监督检测能力,可以通过两种方式证明:
(1)是申请人本身具备检测能力的,应提交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申请人具备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能力的说明文件,还应提交申请人所具有的专业检测设备清单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并附技术人员的
资质证书。
(2)是申请人委托他人检测的,应提交申请人与具有检测资格的机构签署的委托检测合同以及受委托机构的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专业检测设备清单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7.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包括商标法保护体系下通常采用的注册证、专门法保护体系下通常采用的法令等。
申请注册地理标志商标,除提交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所需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
1.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的人民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授权申请人申请注册并监督管理该地理标志的文件。
2.有关该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等)并加盖出具证明材料部门的公章。
3.地理标志所标示的地域范围划分的相关文件、材料。
相关文件包括县志、农业志、产品志中所表述的地域范围,或者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地域范围证明文件。
4.地理标志产品的特定品质受特定地域环境或人文因素决定的说明。
5.地理标志申请人具备监督检测该地理标志能力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具备检验检测能力的,申请人需要提交检验设备清单及检验人员名单,并加盖申请人的公章。
申请人委托他人检验检测的,应当附送申请人与具有检验检测资格的机构签署的委托检验检测合同原件,并提交该检验检测机构法人证书、检测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及检验设备清单、检验人员名单,同时加盖其公章。
6.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申请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供该地理标志以其名义在其原属国受法律保护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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