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微信贷”消费者需防商标陷井-北京同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P2P“微信贷”消费者需防商标陷井

发布日期:2019-03-07  点击量:2343

如今,P2P网贷泛滥,如何让更多的你“怦然心动”?网贷公司在取名字方面可谓是煞费苦心。比如当你看到“微信贷”,会理解成“微信/贷”还是“微/信贷”?大概,思维正常的人都会读成前者吧?

“动动手指,查一查你可以贷多少万?”

“1分钟借钱,3分钟到账!”

“只要两万,就能洗清个人征信记录,无论你有多黑,都能洗白。”

……

这年头借钱越来越容易,随便一个人都能贷好几万。是不是很心动?别急,利滚利成巨债,网贷暴力催收逼死人的事件也屡屡发生,你不会没听说过吧?

微信贷”玩文字游戏,差点骗了全世界


如今,P2P网贷泛滥,如何让更多的你“怦然心动”?网贷公司在取名字方面可谓是煞费苦心。比如当你看到“微信贷”,会理解成“微信/贷”还是“微/信贷”?大概,思维正常的人都会读成前者吧?

那么,这款产品真的是微信旗下的贷款产品吗?还真不是,在手机QQ平台和微信平台的活跃的正主其实叫“微粒贷”。

因认为“微信贷”商标有蹭“微信”热度之嫌,2015年,腾讯在该商标初审公告期就提出过异议。商标局采纳了腾讯提供的证据材料,作出不予注册决定。

“微信贷”商标申请人江川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当然不服,它于2017年01月05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2018年06月14日商评委经审理后,仍然作出不予注册的复审决定。

据了解,核定使用在经纪、担保、典当服务上,第12723116A号“微信贷”商标是江川金融公司早在2013年6月7日就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也就是说,坚持了5年,江川金融公司仍是没有拿下该商标。可怜?可悲?不,在小编看来应该是可喜可贺!

商标局和商评委均是以“近似商标”的原因,作出了“微信贷”不予注册的决定。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具体来说,商评委认为第12723116A号“微信贷”商标与腾讯公司第9085979号应用在第9类计算机软件(已录制)、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商品上“微信”驰名商标,无论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整体外观等方面都相近。

并且,“微信贷”指定使用的第36类经纪、担保、典当服务与第9类核定使用的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等商品上的“微信”商标,在功能用途、消费对象、销售渠道、服务的内容和特点等方面有较强关联性,属于类似商品和服务。

加之,“微信”商标早在2013年6月7日“微信贷”商标申请日前,已经在腾讯公司的长期广泛的宣传和使用下,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和显著性。综上,“微信贷”商标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已经构成近似商标。


可以预见的是,网贷公司跑路仍将继续,央行还需1-2年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既然监管还不到位,从《商标法》的角度上,切断一些“蹭名牌”的网贷公司继续存活的可能,小编当然是举双手赞成的。

据了解,自今年6月起,网贷诞生以来遭遇了最严重的一次“信任危机”。

6月全国停业及问题平台数量为80家,其中问题平台63家(提现困难60家、跑路3家)、停业17家。

截止7月18日,共有183家平台出问题。其中73家提现困难,79家平台失联,9家警方介入,两家跑路平台,7家良性退出,5家存在平台诈骗……随意时间推移,这个数字还在扩大……

所以你还会贸然“心动”吗?

温馨提示:不法分子利用知名商标知名度走捷径不在少数,消费者需谨慎对待。同时提醒企业,商标傍名牌最终会走向死路,此法不可为,打造品牌需脚踏实地!如遇知识产权问题欢迎联系13811556673(微信同)。

来源:中细软,如有版权问题联系010-87227750,我们会第一时间处理,感谢作者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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