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专利侵权的四个方式,助您维权-同辉专利法律咨询-北京同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认定专利侵权的四个方式,助您维权-同辉专利法律咨询

发布日期:2019-03-01  点击量:2088

近年来,专利权越来越受到重视,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就是侵犯了他的专利权专利权人可以通过协商、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向人民法院起诉三种方式维权。但是,怎么来判断专利是否侵权呢?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认定专利侵权的四个方式,祝您维权-同辉专利法律咨询
一、侵犯的对象应当是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有效专利。
专利权有地域性和时效性
地域性:一般应当是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
时效性:在规定保护期内未因缴费、无效宣告、放弃等原因失效的专利权
注意:一项专利权由于某些原因被宣告无效,则该专利权将被视为自始不存在,因此即使有他人在前已经实施也不够成专利侵权
二、有违法行为存在
即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有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的行为。
注意: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五)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
三、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侵权人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而实施该行为
过失:行为人因疏忽或过于自信而实施了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
注意: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即使行为人主观无过错,也构成专利侵权,只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罢了。

四、应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也应是判断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
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实施其专利,而实施即是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认定专利侵权的四个方式,祝您维权-同辉专利法律咨询


新闻点评>>

总计:0条评论
全部评论

新闻推荐:


轻质隔墙板厂家 北京交通大学HND

友情链接:

专利申请   专利局   商标局   商标注册   专利纠纷   商标抢注   版权登记   
同辉知识产权
同辉知识产权

北京同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版权所有    京ICP备13047970号-2    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9号中国文化大厦505
服务热线:01062158993、01062123078、15101015178
技术支持:鸿扬网络